近年来,直播带货在网络上广受欢迎,很多公司直接请主播为自己的产品“代言”,我想借此机会推销产品。借助高人气和巨大流量,一些头带货的主播确实可以每天卖出上亿,净赚100万元。对于大多数带货的主播来说,情况完全不同。
9月28日,最近,上海虹口法院对商品直播引起的营销服务费纠纷作出判决。去年4月,华西公司与一家媒体公司达成合作,双方签订了一份具有赌博性质的营销服务合同。规定:如果媒体公司提供的网络名人直播在45天内未完成总销售额12万元,应按服务费与总销售额的相应比例退还。双方同意服务费为5万元,由华西公司支付。
但同年9月18日,上述媒体公司带货主播“翻车”只卖了3盒饺子,赚了36元。后来,华西公司要求媒体公司按照约定退还相应的服务费,后者不但没有退钱也跑了。
根据虹口法院的判决,双方的合同是真实有效的,媒体公司可以获得15元的服务费,其余的应该退还,即49985元。
事实上,在直播行业,金字塔顶端的主播并不多,流量也大不相同。对于像李佳琪这样的头部主播来说,直播室基本上是人满为患,而小主播主播室的人数可能只有个位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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